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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引导村级建设物业用房壮大集体经济

    信息发布者:a122111a
    2017-02-15 15:44:19    来源:市农办   转载

    近年来,我市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扶持,引导村级发挥各自优势,通过给予用地指标保障、规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兴建沿街楼宇商铺、农贸市场、标准厂房等物业用房,促进物业租赁等稳定收入。同时,在新建农民公寓、农民集中居住区时按规定配置一定比例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房,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收入达3.49亿元,同比增长2.7%。同时,全市村级物业用房总面积达168.9万平方米,实现物业用房租金收入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和7.9%,租金收入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比重从2015年底的49%提高到51.5。(市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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