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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宠物出行需检测狂犬病病毒

    信息发布者:a122111a
    2018-07-16 21:14:09    来源:慈溪政府网   转载

    日前,市民张先生带着自己的宠物猫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农业窗口申请办理动物检疫证明,事先他到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申请狂犬病疫病检测报告。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宠物托运有了新规定,申请办理动物检疫证明时都要提交狂犬病疫病检测报告。

      无论是火车还是飞机,乘客带宠物出行都要办理动物检疫证明。根据省农业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规定,办理宠物托运,在开具动物检疫证明前应提交狂犬病疫病检测报告。

      按照规定,在国家法定免疫点实施狂犬疫苗免疫,并在1年有效保护期内且免疫期已超过21天的宠物,均可申报检疫;在申报检疫时,需提供狂犬病疫病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出具;农业窗口进行现场检疫时,需要提供狂犬病免疫证、疫病检测报告、宠物犬(猫)主人身份证明、需要接受检疫的宠物犬(猫),必要时应备有相应的笼具。

      据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分为B证和A证两种。其中,B证只在浙江省内有效,有效期为1天;A证在检疫证明的到达地点(必须是省外)有效,有效期为2到4天不等。市畜牧兽医局实验室做狂犬病免疫抗体快速检测只需10分钟时间,不会耽误携带宠物出行的时间。不过暑期出行高峰即将来临,想要带宠物出行的市民最好预留出时间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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